功效作用
概述
多西环素是一种广谱抗菌药物,但因为目前常见致病菌对该类药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敏感或患者对青霉素类药品过敏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
该药为处方药,常用剂量为 100 mg,使用时需要前往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立克次体病、衣原体属感染、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和李斯特菌感染,同时可用于中、重度痤疮的辅助治疗。
用药禁忌
禁用人群
- 对多西环素或其他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
- 8 岁以下儿童。
慎用人群
这类情况下,衡量利弊的情况下,可考虑服用该药:
- 脂肪肝、肝硬化患者;
- 过敏体质者。
相互作用
- 本品与抗凝血剂合用时,可减弱后者药物作用,因此需要增加抗凝血剂的服用剂量。
- 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与本品同用时,会使多西环素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需要增加多西环素的剂量,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剂量。
特殊人群
- 妊娠期:妊娠期女性不宜使用该药,如要使用,请咨询医生。
- 哺乳期:本期间确有需要服用该药时,应停止哺乳,且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怀孕吃多西环素影响大吗?
如果还没有吃,建议详细咨询医生后,确定孕妇用药利大于弊后再考虑用药;如果已经吃了,也不必过分担忧,药物的危害是与体内的药量相关的,建议先暂停用药,前往医院就诊,由医生评估已经吃了的药量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以及是否需要继续服用。
多西环素的妊娠分级为 D 级,属于孕妇慎用药物,并没有明确的禁用,相关研究显示,该药有危害胎儿的证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孕妇存在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其他更好的药物),孕妇用药的获益大与危害。
用法用量
概述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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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用于治疗抗菌及抗寄生虫:第一日每次 100 mg,每 12 小时 1 次;以后每次 100~200 mg,每日 1 次,或每次 50 ~100 毫克,每 12 小时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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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用于治疗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每次 100 mg,每 12 小时 1 次。口服连续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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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用于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的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每次 100 mg,每 12 小时 1 次,根据病情调整用药时间,但口服至少连续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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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用于治疗梅毒:每次 150 mg,每 12 小时 1 次,口服至少连续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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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岁以上,18 岁以下小儿治疗疾病时:第一日按体重 2.2 mg/kg 计算每次服药剂量,每 12 小时 1 次,以后按体重 2.2~4.4 mg/kg 计算一日服药剂量,1 日 1 次。体重超过 45 kg 的小儿用量与成人相同。
药物过量
盐酸多西环素没有特性拮抗剂,如果过量服用多西环素片,请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药物漏用
如果忘记服药,应尽快服用药品。但如果已经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小于用药间隔的 1/2 ),则不用补服,按照原来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千万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注意事项
-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抽血,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
- 服药后不应立即卧床,以免引起食管炎和食管溃疡。
- 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出现红斑应立即停药,注意观察红斑是否消失,大多数情况下会自然消失,如果没有,请尽快到医院皮肤科就诊,注意卫生,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
- 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一般情况下不必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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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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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消化道溃疡、溶血性贫血、二重感染、咽炎、头疼和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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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应避免服药后立即卧床,在饭后半小时服药可适当减少消化道系统的不良反应。若出现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发生,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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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首次用药者,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头晕、胸闷、心悸等症状时应马上停药,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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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症状,一般情况下停药可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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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
概述
- 作用机制:盐酸多西环素片属于四环素类抗生素,可以抑制多种细菌的繁殖,浓度较高时具有杀菌作用。
- 主要成分:盐酸多西环素
- 化学名称:6-甲基-4-(二甲氨基)-3,5,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化学结构式:
- 分子式:C22H25ClN2O8
- 分子量:480.9
-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药片。
存储方法
- 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若该药已过期,请不要再服用,建议立即丢弃,以免误用。
- 储存于遮光,密封(10~30 ℃)的区域。
- 药品开封后请及时书写药品开瓶日期和失效日期,原则上本品开瓶后有效期为一个月。再次使用前请检查药品性状是否改变。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2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 妊娠期不宜使用,哺乳期使用应停止哺乳。
· 服用期间一旦皮肤出现红斑应立即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