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医生审稿专业委员会同行评议通过
功效作用
适应证
利巴韦林是一种抗病毒药,通常用于成人及儿童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也可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是处方药,需要前往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用药禁忌
禁用人群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孕妇;
- 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有胰腺炎症状(酗酒、胆结石等诱因下出现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
- 具有心脏病史或有明显心脏病症状(胸闷、气促、胸痛等)患者。
慎用人群
- 严重贫血患者;
- 肝肾功能异常者。
特殊人群
- 妊娠期:该药可能存在致畸作用,故禁用;
- 哺乳期: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相互作用
- 与去羟肌苷合用可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致命的肝功能衰竭、周围神经病变、胰腺炎。
- 与硫唑嘌呤合用可增加硫唑嘌呤诱导的骨髓中毒的风险。
- 与阿巴卡韦、扎西他滨合用可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合用应谨慎。
- 与抗酸药(含镁、铝和二甲硅油)合用可致本药曲线下面积( AUC )平均值下降 14%。
- 与拉米夫定合用可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肝脏失代偿。
- 与司他夫定合用可减弱司他夫定的疗效,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
- 与齐多夫定合用有拮抗作用。
用法用量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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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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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病毒性呼吸道感染:
- 成人:1 次 0.15g( 0.05g/ 袋),1 日 3 次,连用 7 天。
- 小儿( ≥6 岁):每日按体重 l0mg/kg 计算总剂量,一天内分 4 次服用,疗程 7 天。6 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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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成人:1 次 0.3g( 0.05g/ 袋),1 日 3~4 次,连用 7 天。
- 小儿( ≥6 岁):每日按体重 l0mg/kg 计算总剂量,一天内分 4 次服用,疗程 7 天。6 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咨询医生。
药物过量
该药品大剂量服用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也会对肺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若服用超过 1.2g/ 每日,建议及时就医。
药物漏用
如果忘记服药时,应尽快服用药品。但如果已经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小于用药间隔的 1/2 ),则不用补服,按照原来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千万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注意事项
若明确为病毒感染所致疾病,应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 3 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肺炎、支气管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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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一般全身不良反应可见疲倦、头痛、眩晕、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肌肉痛、关节痛、皮疹、瘙痒、失眠等。一般比较轻微,停药后可恢复。
严重不良反应
服用本品后最主要且严重的副作用为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 1~2 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因此服用本品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
其他不良反应
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呼吸困难、味觉异常、听力异常等较严重表现。若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如心悸、呼吸困难、发绀、胸痛、水肿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若其他症状严重或持续发生,应及时就医。
更多信息
概述
- 作用机制:利巴韦林为广谱抗病毒药,能抑制肌苷酸 -5- 磷酸脱氢酶,阻断肌苷酸转化为鸟苷酸,从而抑制病毒的 RNA 和 DNA 合成,对 DNA 病毒和 RNA 病毒均有抑制复制作用,从而起到抗病毒治疗作用。
- 主要成分:利巴韦林
- 化学名称: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化学结构式:
- 分子式:C8H12N4O5
- 分子量:244.21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存储方法
- 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若该药已过期,请不要再使用,建议立即丢弃,避免误用。
-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利巴韦林颗粒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3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 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孕妇禁用,哺乳期不建议使用。
· 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停药并就医。
· 孕妇禁用,哺乳期不建议使用。
· 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停药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