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效作用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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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索前列醇片为处方药,需严格遵照医嘱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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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索前列醇片为天然前列腺素 E1 的类似物,可减少胃酸分泌,增加碳酸氢盐和粘液的分泌,保护胃粘膜,同时,也是一个引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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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索前列醇片每片含米索前列醇 0.2 mg。
适应证
米索前列醇片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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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十二指肠溃疡和胃溃疡,包括关节炎患者由于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所引起的十二指肠溃疡和胃溃疡,保障其仍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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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ASID)所引起的溃疡。
该药还能治疗其它部分疾病,具体请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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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禁忌
禁用人群
- 如果您对米索前列醇片过敏,绝对不要服用。
慎用人群
- 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的治疗,若使用米索前列醇,可能发生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即使是在无胃肠道症状的情况下,医生以及患者仍需警惕溃疡的发生,并且在适当的条件下,在使用本品之前应进行内镜和活组织检查,以确保上消化道无恶性病变。
- 如果您合并有腹泻易发因素如炎症性肠病等,为了降低腹泻的风险,应将米索前列醇与食物同服,并且应避免使用含镁的抗酸剂。
- 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在能有效促进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的剂量下,米索前列醇片不会引起低血压。但是,当患者处于低血压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的情况下,如脑血管疾病、冠状动脉疾病、或严重的外周血管疾病(包括高血压),未经医生许可不能使用。
特殊人群
- 如果您计划或者正在怀孕:由于米索前列醇可引起子宫收缩,并且与流产、早产、胎儿死亡以及出生缺陷相关。因此,米索前列醇不能用于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 如果您处于母乳喂养状态或者计划母乳喂养:在母体中,米索前列醇快速代谢为具有生物活性的米索前列醇酸,可经乳汁分泌。对幼儿产生不利影响,故正在哺乳的妇女不能使用米索前列醇。
- 儿童:用米索前列醇治疗儿童消化性溃疡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引起的消化性溃疡目前尚无评价。暂不推荐使用。
- 老年人:按常规剂量服用。米索前列醇在 65 岁或以上的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性差异。
- 肝、肾功能不全者:现有资料显示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量。米索前列醇片经全身脂肪酸氧化系统代谢。其代谢和血浆浓度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无明显改变。肝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相互作用
- 非甾体类消炎药(NSAIDS),如扶他林、依托度酸、氟吡洛芬、布洛芬、塞来昔布(西乐葆)及罗非考昔(万络)等与米索前列醇同时使用,有导致转氨酶水平升高和外周水肿的病例报道。
- 在米索前列醇治疗期间应避免同时使用含镁的抗酸剂,因为这可能加重米索前列醇引起的腹泻。
- 这不是米索前列醇片相互作用的完整列表。如涉及其它药物,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以获取更多信息。
用法用量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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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索前列醇片的常用方法和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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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口服,温水送服。用餐时及睡前服用,用药频次需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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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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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成人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及由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引起的消化性溃疡:每日 0.8 mg,分 2~4 次服用。治疗最少持续 4 周。大多数患者的溃疡可在 4 周内愈合,但如需要疗程可延长至 8 周。如有溃疡复发可开始新的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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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引起的消化性溃疡:每次 0.2 mg,分 2~4 次服用。疗程及用量均根据病情而定。
本品为处方药,具体用量以医嘱为准,请勿擅自更改剂量和服用方法。
药物过量
米索前列醇在人体中的中毒剂量尚不明确。可提示药物过量的临床征象包括镇静、震颤、惊厥、呼吸困难、腹痛、腹泻、发热、心悸、低血压或心动过缓。发生药物过量时,应根据需要采用标准的支持治疗。
药物漏用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忘记了服药,可在想起时立即补服,但如果漏服时间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小于用药间隔的 1/2),则不必补服,按常规服药规律即可。千万不要一次服用双倍剂量来额外补充。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随访血电解质及血尿酸、肾功能等指标。
- 应用本品时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 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 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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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概述
米索前列醇片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头晕,头痛、腹泻、腹痛、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恶心、呕吐、皮疹,腹泻以及腹痛是剂量相关性的,通常发生在治疗早期,一般是自限性的。
更多信息
概述
- 成分:米索前列醇,每片含米索前列醇 0.2 mg。
- 药品性状:白色 / 类白色,六角形片剂,两面都有刻痕,一面刻有「SEARLE1461」字样。
存储方法
在存放米索前列醇片时,最好做到以下几点,以免发生药物变质或其它意外:
- 需要密封、阴凉、干燥、避光的储存条件。
- 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儿童误服。
- 本品需密封阴凉干燥避光保存,过期或性状发生改变(出现潮解、裂片、变色等)不要再使用,并且立即丢弃,建议丢弃在医院药房或者社会药店的「口服」过期、变质药品回收处。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7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 怀孕和哺乳期间禁用,除非用于引产。
· 可致腹痛、腹泻,与用药剂量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