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兰美抒
通用名:盐酸特比萘芬片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 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铝塑包装;7片/盒、14片/盒
本品为白色片。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 成人: 250mg,每天一次 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250mg,每天一次 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125mg,每天一次 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这组病人,从对照实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本品。 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 皮肤感染推荐疗程: 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 体癣、股癣: 2至4周。 皮肤念珠菌病: 2至4周。 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 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 头癣: 4周 头癣主要见于儿童。 甲真菌病推荐疗程: 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 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 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 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肝功能: 不推荐将本品应用于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在处方本品前,应对患者原来的肝病情况进行评估。本品在有或没有肝病病史的患者中均有可能产生肝毒性。非常罕见出现严重肝衰竭的病例(部分导致患者死亡,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绝大多数的肝衰竭病例中,患者原本就存在严重的系统疾病,其与特比萘芬摄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见(不良反应))。 在处方本品时,应告诫患者如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恶心、食欲消退、疲倦、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尿液发黑或粪便颜色变浅症状时,应当立即报告。具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该停药,并立即接受肝功能检查。 对皮肤的影响 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 Steven-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如果发生渐进性皮疹,应当停止使用本品。 对血液的影响 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血液恶液质的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粒性白血球缺乏,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使用本品后如出现任何血液恶液质,应寻找病因,并考虑改变治疗方案,包括停止服用本品。 肾功能 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 50 mL/min 或血肌酐超过 300 μmol/L),尚无服用本品的充分研究,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 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体内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 CYP2D6 的代谢,因此,对同时服用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果该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对患者进行随访。这些药物包括: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包括 1A,1B 和 1C 类)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0-Is)B 型(见(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尚未对服用本品对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研究。眩晕感觉不适的患者应该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