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友 (盐酸吡格列酮分散片)处方药

规格:铝塑板,2×7片/板/盒。
生产厂商:宝商集团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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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商品名:夷友

通用名:盐酸吡格列酮分散片

功能主治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改善和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2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规格

铝塑板,2×7片/板/盒。

用法用量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治疗反应用HbA1C评价更理想,与单用FBG相比,它是评价长期血糖控制的更好指标。HbA1C反映了过去2到3个月的血糖情况。临床应用时,我们建议,除非血糖控制变差,患者的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足够长(3个月),以评价HbA1C的改变。 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30毫克1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45毫克1次/日。如患者对单药治疗反应不佳,应考虑联合用药。 联合治疗: 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用量。 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胍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 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低血糖或血浆葡萄糖浓度低至100毫克/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到25%。进一步根据血糖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最大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剂量不应超过45毫克1次/日,因为超过这一剂量的用药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剂量超过30毫克的联合用药也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 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无须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如治疗开始前,患者出现活动性肝病的临床表现或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ALT超过正常上限2.5倍),就不应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参见(注意事项),一般,对肝脏的影响和(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肝功能不全)。所有病人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均应监测肝酶,治疗中也应监测(参见(注意事项),一般,对肝脏的影响)。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在18岁以下患者使用的数据,故盐酸吡格列酮不宜用于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与其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合用的数据。

禁忌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或既往有膀胱癌病史的患者或存在不明原因的肉眼血尿的患者。

注意事项

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 1 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 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造成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降低。就所有临床研究而言,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组病人的血红蛋白指标降低了 2% 到 4%。这一变化主要出现在治疗开始的 4 到 12 周时,之后基本保持平稳。这些变化可能与血浆容积增加有关,在血液学方面无重要的临床意义(参见【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血液学)。 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在 2 型糖尿病双盲临床试验中,曾有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发生轻到中度水肿(参见【不良反应】)。 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一有 334 名 2 型糖尿病患者参加、为期 6 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和一有至少 350 名 2 型糖尿病的长期(1 年或以上)开放性研究中,超声心动显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平均左室质量指数无显著增加,平均心脏指数无显著降低。 在排除了按照纽约心脏病学协会(NYHA)标准心功能 III 级和 IV 级的病人后,在临床试验中未见与容量增加有关的严重心脏不良反应(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在盐酸吡格列酮临床试验中,不包括以 NYHA 标准心功能 III 级和 IV 级的病人。对于 NYHA 标准心功能 III 级和 IV 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 对肝脏的影响:曲格列酮是噻唑烷二酮类中的另一药物,它有体质特异的肝毒性。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曾报道过罕见的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病例。在知情同意的 2 型糖尿病病人对照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曲格列酮组具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ALT 超过 3 倍正常上限)更多见,还报道了很少见的可逆性黄疸病例。 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研究中,共有超过 4500 名受试者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研究中,超过 2500 名 2 型糖尿病病人使用了盐酸吡格列酮。结果未发现有药物引起的肝毒性和 ALT 升高。 在美国进行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1526 名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中共有 4 名(0.26%),793 名安慰剂治疗病人中共有 2 名(0.25%)出现过 ALT 超过正常上限 3 倍的情况。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 ALT 的升高是可逆的,且不一定与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有关。 尽管无临床数据显示盐酸吡格列酮存在肝毒性或可使 ALT 升高,但吡格列酮与曲格列酮在结构上相似,而后者有体质特异性的肝毒性,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将来盐酸吡格列酮投入广泛临床使用后,会有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的临床对照试验,会有上市后的临床数据,这样,盐酸吡格列酮对肝脏是否安全将更明确。在此之前,我们建议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肝酶测定。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所有病人均应测定血清 ALT(丙氨酸转氨酶)水平,在治疗的第一年,每两个月再行测定,之后此项检查也应定期进行。当有症状提示病人肝功能异常,如:恶心、呕吐、腹痛、疲劳、食欲不振、尿色加深等时,也应进行肝功能测定,是否继续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在实验室测定基础上进行临床判断。如出现黄疸,应停药。 如病人有活动性肝病的证据或 ALT 水平超过正常上限 2.5 倍,不应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基线测定或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期间,肝酶轻度升高(ALT 水平在 1 到 2.5 倍正常上限之间)的病人,应加以评估,判断肝酶升高的进程,对肝酶轻度升高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开始和继续都应谨慎,应进行适当的临床随访,包括更频繁的肝酶监测。如血清转氨酶水平再升高(ALT 超过 2.5 倍正常上限),肝功能检查应更频繁,直到肝酶水平恢复正常或回到治疗前水平。如 ALT 超过 3 倍正常上限,应尽快重复检验。如 ALT 水平仍超过 3 倍正常上限或病人出现黄疸,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中止。 对于使用曲格列酮出现过肝脏问题、肝功能异常或黄疸的病人,目前尚无数据说明使用吡格列酮是否安全。服用曲格列酮时出现黄疸的病人不应使用盐酸吡格列酮。使用曲格列酮时肝酶正常的病人,当换用盐酸吡格列酮时,我们建议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至少有一周的清洗期。 实验室检查 为监测血糖对盐酸吡格列酮的反应,应定期测定 FBG 和 HbA1C 。 所有病人在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均应定期进行肝酶监测(参见,一般,对肝脏的影响和【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血清转氨酶水平)。 病人宣教 对病人进行如下宣教是很重要的。病人应坚持饮食控制,定期测定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在应激,如发热、外伤、感染、手术等期间,治疗可能需要调整,应提醒病人及时咨询。 应告知病人,治疗开始前要抽血检查肝功能,同样的检查在治疗的第一年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以后也要定期进行。应告知病人,有无法解释的恶心、呕吐、腹痛、疲劳、食欲不振、尿色加深等情况时,应及时就医。 应告知病人,盐酸吡格列酮每日服药一次,服药与进餐无关。如漏服,次日不应加倍服药。 当与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时,会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以及其症状、治疗和易导致低血糖发生的情况均应向病人及亲属说明。 对于绝经期前无排卵的胰岛素抵抗病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可能使排卵重新开始,有可能需考虑采取避孕措施。

成分

盐酸吡格列酮

生产厂商

宝商集团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