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舒降之
通用名:辛伐他汀片
高脂血症 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酶的比率。 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结合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 冠心病 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适用于: 降低死亡的危险性; 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 降低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 降低心脏血管重建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及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 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程,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儿童患者 对于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10~17岁的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1年后),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和载脂蛋白B。
铝塑板,7片/盒,7片2板/盒
患者接受本品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 推荐剂量范围为每天5-40mg,晚间一次服用,所用剂量应根据基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推荐的治疗目标和患者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调整剂量应间隔4周或以上。 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或20mg,晚间一次服用。对于因存在冠心病、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卒中或其他脑血管疾病史而属于CHD事件高危人群的患 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0~40mg/天。对于只需中度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 ----限制80mg/天剂量的使用 由于导致包括磺纹肌溶解在内的肌病风除增加(尤其在使用的第一年内),本品80mg剂量仅限于已经长期使用(≥1年)并耐受该剂量,并没有发生肌病的患者,并且该药物属于合并用药禁忌或者合并用药对本品有剂量限制,则应当将本品转换为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性较低的其他他汀。对于40mg/天剂量未能使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达标的患者,不应再增加剂量,而应转换为其他疗效更强的疗法 ----合并使用其他药物 同时服用维拉帕米、地尔硫卓或决奈达隆: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10mg/天; 同时服用胺碘酮、氨氯地平、雷诺嗪或含有elbasvir、grazoprevin的药物: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20mg/天。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根据一项对照临床研究的结果,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一次服用。本品可与其他降脂疗法联合应用(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分离置换法),当无法使用这些方法时,可单独使用本品。 同时服用洛美他派,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40mg/天。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由于本品经肾脏排泄不明显,故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调整剂量。然而,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应慎用本品,此类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天5mg,并密切监测。 ----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10~17岁) 对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10~17岁的儿童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一次服用。推荐的剂量范围为每天10~40mg,推荐的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所用剂量应根据推荐的治疗目标进行个体化调整。 ----中国患者使用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 中国患者合并使用辛伐他汀40mg/天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时,肌病风险增高,因此,中国患者合并使用超过20mg剂量的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要谨慎。 因为肌病的风险与剂量具有相关性,中国患者不应合并使用80mg剂量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 中国患者肌病风险增加的原因尚不明确。尚不清楚在其他亚裔患者中,联合应用是否会导致肌病的风险增加。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脏疾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见注意事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与强CYP3A4抑制剂联合应用(例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HIV蛋白酶抑制剂、波普瑞韦、替拉瑞韦、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或含有cobicistat的药物)(见注意事项,肌病/横敏肌溶解以及药物相互作用)。 与吉非贝齐、环孢菌素或达那唑联合应用(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以及药物相互作用)
肌病横纹肌溶解 辛伐他汀偶尔能引起肌病,表现为肌肉痛、触痛或乏力,并伴随肌酸激酶(CK)升高,超过正常上限的 10 倍。肌病有时形成横纹肌溶解,伴或不伴继发于肌红蛋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由此发生的致命性事件罕见。血浆中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水平很高时肌病的危险增加。可预知的引起肌病的因素包括老龄( ≥ 65 岁)女性,未控制的甲状腺机能减退及肾功能不全。 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与剂量相关。在一个临床试验数据库中,有 41413 名患者接受了辛伐他汀治疗。这些研究中有 24747 人(约为 60%)中位随访期为至少 4 年,20,40 和 80 mg/天的肌病发生率分别约为 0.03%,0.08% 和 0.61%。在这些试验中,对患者进行了仔细的监测,并排除了某些相互作用的药品。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共入选 12064 名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平均随访 6.7 年,接受辛伐他汀 80 mg/天治疗肌病的发生率约为 1.0%,而接受 20 mg/天的患者则为 0.02%。 横纹肌溶解的发生率,接受辛伐他汀 80 mg/天治疗的患者发生率约为 0.4%,而接受 20 mg/天的患者则为 0%。约有半数的肌病病例,是在治疗的第 1 年中发生的。在以后治疗的每 1 年中,肌病的发生率约为 0.1%。 接受辛伐他订 80 mg 的患者,与接受具有相似的 LDL-C 降低效应的以其他他汀类为基础的治疗相比,肌病的风险较高。 应向所有开始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或正在增加辛伐他汀剂量的患者提醒包括横纹肌溶解在内的肌病的风险,并且告知他们应及时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痛、触痛或肌无力。如果诊断或怀疑肌病,应立即停用辛伐他汀。出现这些症状,并且 CK 水平超过 10 倍正常上限,表明发生了肌病。在大多数病例中,当患者及时停用治疗时,肌肉症状和 CK 升高可以得到缓解(见不良反应)。在开始辛伐他治疗或正在增加剂量的患者中,可考虑定期测定 CK。这种监测并不一定可以预防肌病。 在辛伐他汀治疗期间发生横纹肌溶解的患者,多数具有复杂的病史。这些病史中包括肾功能不全-通常是由长期的糖尿病导致的。对此类患者应进行更为严密的监测。在行择期大手术之前和任何严重的内科或外科疾病发生的情况下,辛伐他汀治疗可以暂停几天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处于高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接受 40 mg/日辛伐他汀(中位随访期为 3.9 年)治疗,结果表明,非中国裔患者(n = 7367)中肌病发生率约为 0.05%,与之相比,中国裔患者(n = 5468)的发生率为 0.24%。然而,这项临床试验在亚裔群体中只评估了中国商患者,因此,在开具辛伐他汀处方给亚裔患者时应该慎重,并应采用最低的必要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辛伐他汀与下列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肌病/横纹肌溶解的危险: 禁忌联合应用的药物 CYP3A4 强抑制剂:禁止联合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在治疗剂量下对 CYP3A4 具有强抑制作用的药物(例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HIV 蛋白酶抑制剂、波普瑞韦、替拉瑞韦、奈法唑酮或含有 cobicistat 的药物)。如果短期内不可避免的需要应用 CYP3A4 强抑制剂治疗,在此治疗期间要暂停辛伐他汀治疗。(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 吉非贝齐,环孢菌素或达那唑:辛伐他汀禁忌与这些药物合用。(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 其他药物 夫西地酸:应用夫西地酸治疗的患者同时应用辛伐他汀治疗时,可能会增加发生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药代动力学)。 辛伐他汀治疗期间不推荐合用夫西地酸。对那些需要全身性使用西地酸的病人,有必要考虑在整个夫西地酸用药期间停用辛伐他汀。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全身性使用夫西地酸,例如为了治疗严重的感染,应该具体分析每个患者的情况,并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考虑是否需要辛伐他汀与夫西地酸合用。 其他贝特类:在同时处方除吉非贝齐之外的其他贝特类和辛伐他汀时应谨慎,因为这两类药物单用时都能导致肌病。而两者联台应用时肌病的风险会增加。应当仔细权衡使用的获益与风险。 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联合应用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20 mg。 维拉帕米、地尔硫卓或决奈达隆:联合应用维拉帕米、地尔硫卓或决奈达隆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10 mg。 洛美他派:在 HoFH 患者中同时服用洛美他派和辛伐他汀,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4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CYP3A4 中效抑制剂: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对 CYP3A4 有中等抑制作用的药物的患者,联合应用辛伐他汀,尤其是较高剂量的辛伐他汀,其肌病的风险增加。当辛伐他汀与 CYP3A4 中效抑制剂合用时,有必要对辛伐他汀的剂量进行调整。 乳腺癌耐药蛋白抑制剂(BCRP):联合应用 BCRP 抑制剂时(例如 elbasvir 和 grazoprevir),可导致辛伐他汀血药浓度的增加从而增加肌病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辛伐他汀的剂量进行调整。尚无辛伐他汀与 elbasvir 和 grazoprevir 联合应用的研究资料;在联合应用 elbasvir 或 grazoprevir 的患者中,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2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烟酸( ≥ 1 g/天):在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 ≥ 1 g/天)的烟酸联合应用时,观察到了肌病/横纹肌溶解病例。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位随访期 3.9 年)中,处于高心血管疾病风险且 LDL-C 水平控制良好的患者,在联合或不联合使用 10 mg 依折麦布的情况下接受 40 mg/日辛伐他汀治疗,结果表明,增加调脂剂量(1 g/日)的烟酸没有增加心血管结局的获益。因此,联合使用辛伐他汀与烟酸时,应对联合使用的获益与其潜在风险进行仔细权衡。 此外,在这项试验中,接受辛伐他汀 40 mg 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 10/40 mg 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约为 0.24%,与之相比,接受辛伐他汀 40 mg 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 10/40 mg 与缓释烟酸拉罗匹仑 2 g/40 mg 联合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为 1.24%。然而,这项临床试验在亚裔群体中仅评估了中国裔患者,由于中国裔患者中肌病发生率高于非中国裔患者,所以不推荐本品与调脂剂量( ≥ 1 g/日)烟酸联用在亚裔人群中的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肝功能损伤 临床研究中,大约 1% 接受辛伐他汀治疗的成年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 3 倍)。这些患者间断或终止用药后,转氨酶水平通常缓慢地降低到治疗前水平。 这种转氨酶升高不伴有黄疸或其他的症状或体征,没有过敏的表现,这些患者中的一部分人在辛伐他汀治疗前肝功能检查异常和/或饮用过大量的酒精。 在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中,整个研究期间有一种以上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的患者数,在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14(0.7%):12(0.6%)】。辛伐他汀组 SGPT(ALT)单项升高达到正常值上限 3 倍的出现频率在研究的第一年中明显较高(20:8,P = 0.023),但此后就不再明显。 转氨酶的升高导致辛伐他汀治疗组(n = 2221)中 8 名患者及安慰剂组(m = 2223)中 5 名患者停药 4 S 研究中,用辛伐他汀治疗的 1986 名患者在基线时肝功能检查(LFTs)正常,仅有 8 人(0.4%)在 5.4 年(中位随访期)中转氨酶连续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和/或由于转氨酶升高而停药。此研究中所有患者辛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均为 20 mg,其中 37% 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调整到 40 mg。 在包括 1105 名患者的 2 项对照临床研究中,认为与药物有关的肝转氨酶持续升高 6 个月的发生率,在 40 mg 和 80 mg 剂量组分别为 0.7% 和 1.8%。 在 HPS 研究中,20536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服用辛伐他汀每日 40 mg 或安慰剂,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的发生率在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 0.21% 和 0.09%。 建议在治疗开始前和随后的有临床指征时进行肝功能检查。应特别注意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对这些患者应及时重复测定并于此后增加肝功能检查的频率。如果转氨酶水平表现为上升趋势,尤其是转氨酶值上升到正常值上限 3 倍并持续不降时,应停药。 应注意丙氨酸转氨酶可能来自肌肉,因此丙氢酸转氨酶伴随肌酸激酶升高,有可能提示肌病(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 现在已有极少数关于患者应用他汀类,包括本品,发生致命和非致命的肝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假如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严重的肝损伤伴随临床症状,和/或高胆红素血症,或发生黄疸,立即停止应用本品。如果没有找到致病源,不要再重新应用本品。 对饮用大量酒精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药。辛伐他汀禁用于活动性肝脏疾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 与其他降脂药一样,辛伐他订治疗后有血清转氨酶中度(低于正常上限的 3 倍)升高的报道。这些变化在辛伐他汀治疗开始后很快出现,但往往是暂时的,不伴有任何症状并且不需要中断治疗。 眼科检查 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也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的晶状体无不良影响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辛伐他汀;[1S-[1α,3α,7β,8β(2S,4S)8αβ]]-1,2,3,7,8,8α-六氢-3,7-二甲基-8-[2-(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基-2,2-二甲基丁酸酯。 分子式:C25H38O5 分子量: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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