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名: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塑料瓶装,每瓶100片。
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0.16g和磺胺甲噁唑0.8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0.16g和磺胺甲噁唑0.8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小儿常用量 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 18.75~25mg/kg及TMP 3.75~5mg/kg,每6小时1次。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A 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 2~3 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肝、肾功能检查。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 50~150 μg/ml(严重感染 120~150 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 200 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 B 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 B 以预防其缺乏。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 TMP 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 3~6 mg 肌注,一日 1 次,使用 2 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厦门星鲨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502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