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丁香医生审稿专业委员会同行评议通过

新冠治疗费用报销图解

2023-01-13作者:防疫资讯

近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对优化医保支付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近期已有多个省份出台新冠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戳图了解↓↓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新浪微博

相关文章

cover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14日,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称,《通知》规定,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以下简称“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通知》事项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2023年1月8日)起
cover
今天,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通知,要求:①新冠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助。②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
cover
广东出台政策支持参保患者“互联网+”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01参保人在“互联网+”首诊医保基金可按规定予以支付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
c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