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医生审稿专业委员会同行评议通过功效作用
适应证
布洛芬为非甾体抗炎药,主要作用是退热、镇痛和消炎。布洛芬混悬滴剂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混悬滴剂,主要用于婴幼儿的退热,或缓解由于普通感冒和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混悬滴剂就是含有布洛芬的药物颗粒悬浮在液体中的不透明混合物,较普通的药片更易于让婴幼儿服用。
该药为非处方药,患者可在药店自行购买。
用药禁忌
禁用人群
- 对布洛芬、本药任何成分、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 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者禁用;
- 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或穿孔者;
- 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
- 严重肝、肾疾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
- 孕妇(从妊娠 20 周开始应避免使用 NSAID,包括布洛芬);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
慎用人群
这类情况下,衡量利弊的情况下,可考虑服用该药,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有心血管疾病或相关危险因素者;
- 有胃或十二指肠溃疡病史;
- 年龄 > 75 岁或一般状况较差的患者;
- 正在口服或肠外应用糖皮质激素、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物者;
- 正在口服或肠外应用 ACE 抑制剂(如卡托普利)、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或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或有高血压、液体潴留或心衰的患者;
- 正在服用其他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或对乙酰氨基酚者;
- 正在服用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如有氟西汀)者;
- 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 有肝、肾功能不全,或有急慢性肾病、肝病等;
- 有红斑狼疮或相关的结缔组织病的患者;
- 脱水或者血容量减少的患者;
- 抽烟、饮酒时;
- 哮喘患者。
特殊人群
- 妊娠期:禁用于怀孕 20~30 周后,会增加胎儿心脏的动脉导管过早闭合、肺动脉高压等风险。
- 哺乳期:妈妈口服布洛芬后,在母乳中的布洛芬含量极低,半衰期短,且在婴儿中的安全使用剂量远高于母乳中的剂量,所以布洛芬是哺乳期母亲首选的退热、镇痛或抗炎药。(然而有些药品说明书会标注哺乳期禁用,此时可遵医嘱用药。)
- 6 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时请遵医嘱。
相互作用
- 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 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同吃会增加出血倾向,因此需减少抗凝药用量(具体用来需咨询医生)。
- 与地高辛、甲氨蝶呤、锂剂、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
- 与培美曲塞联用,可增加与培美曲塞相关的骨髓抑制、肾脏及胃肠毒性的发生风险。
- 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其肾毒性。
- 与呋塞米合用可减弱呋塞米排钠、降压作用。
- 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时,也会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摄入含有酒精的饮料。
用法用量
概述
口服,需要时每 6~8 小时可重复使用,每 24 小时不超过 4 次,通常情况下可以给予 5~10 mg/kg/ 次,或者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需摇匀,使用后需清洗滴管。剂量如下表(如果体重和年、月龄与下表不匹配,以体重为准):
年(月)龄 体重(公斤) 每次剂量 < 6 个月 - 遵医嘱 6~11 个月 5.5~8.0 1 滴管(1.25 毫升) 12~23 个月 8.1~12.0 1.5 滴管(1.875 毫升) 2~3 岁 12.1~15.9 2 滴管(2.5 毫升) 注意事项
- 低剂量使用本药(一日 ≤ 1.2 g)不增加心肌梗死的发生风险,延长治疗和使用高剂量时,应警惕风险增加的可能。
- 本药可減轻发热及炎症,从而可能影响对感染的诊断。
- 本药可延迟或阻止排卵,引起可逆性不孕,故准备妊娠的妇女应慎用本药,受孕困难或正接受不孕检查者,应考虑停药。
布洛芬混悬滴剂
就诊科室:儿科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6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及一些感冒不适。
· 最好不要与对乙酰氨基酚联用。
· 6~8 小时可重复使用,一天不超过 4 次。
· 最好不要与对乙酰氨基酚联用。
· 6~8 小时可重复使用,一天不超过 4 次。
不良反应
概述
- 服用该药可能会出现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偶尔可能会出现皮疹、头痛和耳鸣,停药后多可自行消失;
- 部分患者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如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 3 倍,需立即停药;
- 偶可发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消化道溃疡加重导致的出血,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上述任何不良反应若症状严重,或持续发生,需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更多信息
概述
- 主要成分:布洛芬。
- 作用机制: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发挥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性状:本品为乳白色或着色的混悬液体。
存储方法
- 需远离儿童所能接触的地方。
- 若该药已过期,请不要再使用,建议立即丢弃,以免误用。
- 密封储存于 30 ℃ 以下、避光干燥的区域。
参考资料
· The Pharmaceutical Society of Britain. Martindale: The Complete Drug Reference[M]. 38th edition. London: The Pharmaceutical Press, 2015.
· Bethesda. Ibuprofen[OL]. Drugs and Lactation Database (LactMed) [Internet]. (2018-10-31). [2021-01-11]. https://www.ncbi.nlm.nih.gov/books/NBK50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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