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老年高血压管理指南中相关规定,对于年龄≥65岁,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收缩压(SBP)≥140 mmHg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可诊断为老年高血压。曾明确诊断高血压且正在接受降压药物治疗的老年人,虽然血压<140/90mmHg,也应诊断为老年高血压。老年高血压的分级方法与一般成年人相同。
老年高血压的诊断性评估包括:
(1)确定血压水平;
(2)了解心血管危险因素;
(3)明确引起血压升高的可逆和(或)可治疗的因素,如:有无继发性高血压;
(4)评估靶器官损害和相关临床情况,判断可能影响预后的合并疾病。
对于老年高血压,还应评估衰弱和认知功能。特别是近1年内非刻意节食情况下体质量下降>5%或有跌倒风险的高龄老年高血压患者。
降压目标:强调收缩压达标,在能耐受的前提下,逐步达标。需注意监测血压变化,避免降压过快带来的不良反应。
1.起始药物治疗的血压值和降压目标值
年龄≥65岁,血压≥140/90 mmHg,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同时启动降压药物治疗,将血压降至<140/90 mmHg。年龄≥80岁,血压≥150/90 mmHg,即启动降压药物治疗,首先应将血压降至<150/90 mmHg,若耐受性良好,则进一步将血压降至<140/90 mmHg。衰弱的高龄高血压患者,血压≥160/90 mmHg,应考虑启动降压药物治疗,收缩压控制目标为<150 mmHg,但尽量不低于130 mmHg。
如果患者降压治疗耐受性良好,不应停止降压治疗。
老年人降压药物应用的5项基本原则
小剂量:初始治疗时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剂量;
长效:尽可能使用1次/d、24h持续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有效控制夜间和清晨血压;
联合:单药治疗疗效不满意,可采用两种或多种低剂量降压药物联合治疗以增加降压效果,单片复方制剂有助于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适度:大多数老年患者需要联合降压治疗,包括起始阶段,但不推荐衰弱老年人和≥80岁高龄老年人初始联合治疗;
个体化:根据患者耐受性个人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