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已经仔细看过您的情况,请您先不要担心,建议如下
首先,怀孕之后药物以及外界不良因素对于胚胎的影响主要与用药时间以及用药种类有关系,在卵子受精2周之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及周围环境毒物对胎儿的影响表现为“全”或“无”现象。“全”是表示胚胎受损严重而死亡,最终流产; “无”是指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可以经其他早期胚胎细胞的完全分裂代偿受损细胞,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 而受精后3~8周胎儿的主要器官均在此时期内初步形成。母亲在这个阶段内服药,可能对将发育成特定器官的细胞发生伤害,而使胎儿的发育停滞、畸变,这是致畸高度敏感期。
其次,如果咱们平时月经规律,那么排卵应该在下次月经来潮前14天,如果您是在4周左右发高烧用药的,那么正好应该是在全或者无以及用药致畸的高危时间。
其次,关于您使用的药物,头孢以及泰诺林(也就是对乙酰氨基酚)是相对安全的,右美沙芬虽然的确是孕期并不推荐使用的,但是就目前的使用临床证据看,并没有绝对致畸的证据,也就是关于药物而言并不是绝对要终止妊娠的。
第三,除了用药的影响,其实还是要考虑高热的影响,持续性高热也会对胎儿有致畸风险,但是这与您发热的时间以及体温程度有关系的,如果只是短期内一过性发热,服用药物之后也能下降,那么就不需要太紧张。
第四,虽然发热以及使用药物目前并没有绝对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并不是必须终止妊娠,但即便是没有任何不良接触因素,胎儿也有2-4%的先天畸形发生率,因此如果您继续妊娠,建议尽早开始服用叶酸,孕期还是要规律产检,按照常规产检就可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建议您可以间隔一周之后复查超声以及hcg,正常情况下届时应该可以看到胎芽胎心。